【导语】: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详细办理流程及材料见文章。
➤一手房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灵活就业缴存人自行书面承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灵活就业缴存人签订收入承诺书;
(四)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已缴纳符合要求自筹资金的首付款凭据(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六)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七)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全国统一版本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全国公积金小程序获取的“亮码可办”电子码,四川缴存职工除外。
➤二手房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灵活就业缴存人自行书面承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灵活就业缴存人签订收入承诺书;
(四)所购二手房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六)已缴纳符合要求自筹资金的首付款凭据(首付资金在5万元及以内提供卖方出具的收据,5万元以上提供买卖双方银行转账凭据);
(七)售房人收款账户(售房人本人名下银行一类账户);
(八)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九)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全国统一版本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全国公积金小程序获取的“亮码可办”电子码,四川缴存职工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发送【贷款】可获重庆公积金约查询入口,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160万)+最新利率,办理条件+流程,每月还贷金额试算,商转公/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等。